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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花桥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全年收入决算总计790.51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收入。比上年的1042.48万元减少251.97万元,递减2.42%,减少原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17年全部划归社保所。

  (二)支出决算:2017年支出决算总计790.51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支出。比上年的1042.48万元增加251.97万元,递增2.42%。增加原因为正常人员调资及交通补贴的增加,以及上级结算补助资金及税收工作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镇总收入79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0.07万元,占总收入的6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万元,占总收入的4.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万元,占总收入的4.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万元,占总收入的0.11%,农林水支出213.8万元,占总收入的27.04%,住房保障支出7.94万元,占总收入的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镇总支出790.51万元。  

  1、基本支出576.71万元,占总支出的72.9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53.49万元,占总支出的57.3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3.23万元,占总支出的15.58%;  

  2、项目支出213.8万元,占总支出的27.0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支出为790.5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终决算数为576.71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接待地,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终决算为213.8万元,系村级转移支付、农村扶贫,财政所办公楼维修维护,住房保障项目的支出。  

  (三)本年结余:上年结余为0.16万元,2017年共结余0.16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  

  “三公”经费本年度支出28万元,与上年度30万元比较减少了2万元,是由于实行了励行节约的接待制度。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11万元。为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增加。  

  2、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增加41万元,为拨付各驻镇站所工作经费,主要是城乡环境同治及扶贫工作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镇共有车辆1辆,属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镇2017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7.6分,扣分原因为预算执行项预算调整率为1.6扣1分;结转结余率为0.8%,扣0.4分;公用经费控制率未达标扣1分。  

  附件下载:衡南县花桥镇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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