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花桥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
报告
(2018年3 月26 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做好解读回应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县政府的统一工作要求,我镇从上至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舆论宣传:
我镇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服务指南卡、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工具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努力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开展学习培训:
我镇为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使具体承办人员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学习、领会。
(四)进一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并持续更新,对需要了解本部门、单位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引导途径,方便群众“按图索检”。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总结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本年全镇政务公开服务工作计划,发至各村、各部门贯彻执行。
(六)进一步完善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网络建设,充实网络公开信息内容,及时推送我镇工作进展及动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程度;公开职能部门办事流程,努力为公众做好服务工作。
(七)推进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实施清单公开:
对照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中的服务事项梳理、录入等情况进行研究部署,倒排时间进度,确保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地加快推进,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完成。
(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好重点工程进度、统计数据信息、应急管理、行政性规范文件等内容的公开,突破工作瓶颈,深化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我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依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主动信息公开:
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涵盖单位概况、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动态、规划计划、法规文件、工作总结、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互联网+监督等。同时,向县政府门户网报送信息达15条。比去年增加3条,同比增长20.89%。
(二)公开形式:
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服务橱窗等媒体进行公示。适时召开各种会议,传达和通报重要情况,公开重大决策。
主要采用以下三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
1、互联网
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www.hengnan.gov.cn)主动发布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全镇各村(社区)、镇政务服务大厅可当面查询、了解各类信息、政策、服务流程。
3、其他渠道
充分利用各类服务指南卡、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工具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
三、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017年,我镇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0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次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次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017年,我镇收到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子工单90投诉件,均已及时回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制定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主动回复,提高办事效率。镇政务公开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各村、各部门单位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我镇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共计102余人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镇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镇没有向公众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所站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设有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2017年共安排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7年,我镇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参加培训3人。
十、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方式还有待完善。
2、宣传力度不够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知晓度不够高。
改进措施:
1、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2、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一、附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7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9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9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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