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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花桥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花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1月25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衡南县花桥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湘政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优化服务,做好解读回应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确保政府网站运行安全、健康,栏目内容更新保障到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严抓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运用多种形式提升人民群众对各项惠民政策的知晓度。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发布解读各类政策文件0条,交流互动县长信件0条,均及时办结进行回复。


(一)全面部署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便民服务,树立部门新形象的重要举措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专管,统筹推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务网站建设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制定任务分工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保密审查、日常监测读网等制度。


(三)加强舆论宣传。我镇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服务指南卡、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工具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努力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做好解读回应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坚持信息公开监管常态化。


(五)强化监督考核。完善考核细则,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纳入到镇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积极开展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工作,及时处理政府网站、新媒体错链接、错别字,开展常态化督查工作,确保栏目内容保障到位,杜绝四不问题(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信箱不回应、服务不实用)发生,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各栏目信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方式还有待完善。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知晓度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要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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