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洪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洪山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衡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清政发[2023]1号)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衡南县洪山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衡南县洪山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海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伟梁 镇人大副主席候选人
成 员:谢 磊 镇财政所所长
李小生 镇司法所所长
陈 前 镇派出所所长
王小国 镇联合中心学校校长
李小生 镇司法所所长
胡 鑫 镇党政办主任
蒋 友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长
谭正武 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聂益斌 镇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聂益军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利华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谢振宇 镇政务中心主任
邓帆江 镇党政办干事
封迪宁 镇党政办干事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统计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镇党政办主任胡鑫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镇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衡南县洪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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