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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江口镇机构职能

一、政府简介

江口镇位于衡南县东南隅,因省级鸟类自然保护区江口镇鸟洲得名。东临耒阳市新市镇,南接耒阳市永济镇,西临相市乡,北连冠市镇。镇政府距离衡阳市区50余公里,距衡南县城30余公里。总人口6.3万,镇域面积99.73平方公里,京港澳高速公路纵贯全境

机构名称:衡南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张丽红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34-8016101

邮编:421156

 

二、机构职能

党政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负责党政机关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起草或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组织信息报送,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起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作用;

2、组织、安排镇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自身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承办政府重要会议;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及保密、信访工作;负责交通工具、通信设备、公共财物的管理;

3、负责搞好接待、行政、后勤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主任:张艺萌

 

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及乡村振兴等工作;

3、承担市场监督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经济发展办主任:谢露明

 

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

1、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体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村(社区)管理工作;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张平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职责(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1、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

2、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3、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自然资源办主任:陈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社会治理办主任:周祥

 

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2、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

3、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5、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建办主任:肖雄夫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扶贫、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卫生健康、老龄、体育、文化、退役军人、征兵、法律援助、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伤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市场服务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2、负责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重点项目实施后的配套服务和政策落实工作。

社会事业中心主任:张伍元

 

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乡镇政府及县直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

2、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3、协调乡镇派驻机构设立服务窗口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袁冬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农业、水产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水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禽畜疫病、水产病害的监测、防治和种子、农药、化肥、饲料、鱼虾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检验检测;开展农业用地的地力监测和农业环境的监测检验工作。

3、依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副)产品的检疫对象进行监管防治,严防疫病蔓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4、依法对农业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监测,监管纠正生产实践中使用农业机械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驾驶、操作人员考核等工作。

5、开展农业市场信息、科技信息的收集并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有关农业技术的培训。

6、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监督检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业综合中心主任:王国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1、整合县直有关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以花桥镇的名义开启执法工作;

2、对于村(社区)的违法行为进行督查;

3、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执法大队大队长:黄伟军

 

财政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乡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乡所属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工作;

2、负责各项惠农政策、优抚政策以及救助资金的及时兑现;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对各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专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乡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工作;

5、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工作;承担农村税费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乡党委、政府以及县财政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财政所所长:刘光辉

 

司法所主要职能职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合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所长: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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