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江镇位于衡南县南部,距衡阳市区
2014年,栗江镇土地总面积13017.08公顷,其中农用地9609.76公顷,占73.82%;建设用地1086.47公顷,占8.35%;其他土地2320.85公顷,占17.83%。
本次规划修改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4年为规划修改年,2020年为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栗江镇区域内的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13017.08公顷。
修改后,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14.7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14.93公顷,全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77.09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11.66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51.3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5.4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9.69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86.95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0.50公顷以内。
修改前后各项规划目标及变化情况见附表3。
栗江镇调出基本农田9.50公顷,主要分布在长冲村、石龙村、上伎村、四星村、合力村、和凤村、接龙村和鲤鱼村等村。其中因现状非耕地及质量较差(坡度等级、利用等较差)需调出6.43公顷,主要分布在长冲村、石龙村和上伎村等村,因建设用地调入需调出基本农田3.07公顷,主要分布在和凤村、四星村等村。
栗江镇可补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一般耕地主要布局在隆市村、意志村、接龙村、庚岭村、栗江村、西山村和长坪村,此次补划基本农田22.70公顷,主要位于意志村、接龙村和栗江村。
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314.93公顷,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主要布局在中和村、大泉村、庚岭村、西山村、白洲村、长坪村、隆市村和大鱼村等村。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栗江镇区建设和基础设施等建设,调入城镇工矿用地21.54公顷,分布在主要分布在栗江村、长坪村、隆市村和长冲村。
调出城镇工矿用地12.62公顷,位于栗江村,主要是近期不在发展方向范围的地块。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栗江镇村级公共设施建设和农民建房需求,调入农村居民点用地1.60公顷,主要分布在长坪村和隆市村等村。
调出农村居民点用地4.88公顷,位于在白石村、赤土村、大泉村、洞井村、和檀市村,主要是近期不在发展方向范围的地块。
本次规划修改,栗江镇不涉及交通水利设施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栗江镇不涉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后,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六个用途区,因栗江镇基本农田补划和建设用地调整导致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用地区、村镇用地区、独立工矿区和林业用地区都发生了变化,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和林业用地区变化较大,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32.32公顷、一般农地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减少75.7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8.90公顷、林业用地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减少7.02公顷。
分区面积及数量变化具体见附表。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规划修改后将全镇行政辖区内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三个管制区,其中:允许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发生了变化,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115.69公顷、限制建设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减少115.69公顷。
分区面积及数量变化具体见附表。
本次规划修改,栗江镇涉及调入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未压覆重要的矿产资源。本次规划修改,栗江镇涉及调入的允许建设区处于地质环境危险性小的低易发区,调入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对地质灾害可能性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以及建设场地适宜性差的区域采取了避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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