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我镇从今年3月开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了35个“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62号)、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衡阳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群组发[2014]28号)和<衡阳县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强化宗旨观念,以实际行动转化学习成果,践行焦裕禄精神,按照“稳、准、狠、韧”的要求,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坚持求真务实,点面结合,重点突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再巩固、再升温、再强化、再聚焦,打好专项整治“最后一公里”攻坚战。通过集中整治,真查实改,促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高;通过立破并举、标本兼治,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实现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改进干部队伍作风,不断优化政务和经济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以及县委十条规定,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要求,切实解决超标准、违规借车、公车私用、举办奢侈宴请、用公款送礼、党政机关自由散漫、过度职务消费、公款大吃大喝等诸多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奢靡享乐之风。
三、重点任务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要求和新任务,着重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开展行之有效的主题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自觉热情、耐心、细致为群众办事。加强办事作风机制建设,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加大对“办事难”人员的查究问责力度,建设便民服务设施,设立办事引导人员,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配合单位:镇财政所
(2)坚决纠正在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过程中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规范联合执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坚决纠正治理超限超载“以收代管、以罚代卸、收费罚款放行”等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配合单位:镇财政所
(3)整治镇机关及驻镇各单位工作人员“走读”的问题。严厉整治工作人员工作不实、纪律不严,在工作日期间,应当在工作地住宿,无正当理由不在工作地住宿,“走读”上下班的行为。要求乡镇干部住乡镇每周不得少于4晚。包村乡镇干部每周在农户家住宿不少于2晚,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每周在农户家住宿不少于1晚。乡镇干部实行轮流休假和全天候值班制度,晚上、双休日、节假日,乡镇机关都要有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数须在5人以上,且有一名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带班。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配合单位:镇财政所
(4)整治私设“小金库”问题。加强对管钱、管物、管项目的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深入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要加强对这些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让财会工作人员认真依法地履行职责。财会人员有权抵制单位分管领导的错误决策,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运行。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对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制定改进完善措施,建立长效安全机制。防止个人独断专行甚至以权谋私,实现民主决策和公开透明管理国有资金,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实现各业务环节有序衔接,并相互制约;加强内部监督和稽核,提高自控能力。强化法制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内部管理。
牵头单位:镇纪委;配合单位:镇财政所
(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镇财政所;配合单位:农经站
(7)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
牵头单位:镇财政所;配合单位:镇纪委
(8)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整治工作在8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配合单位:镇纪委
(9)整治公款送礼行为。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
牵头单位:镇纪委;配合部门:镇属各单位
(10)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在全镇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专项工作;建立主要领导包案制度;积极推进信访积案听证化解活动,有效化解和终结一批疑难信访事项;成立“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工作督查指导组,指导和督促各村(居)委会和镇属各单位加大办理力度,定期通报化解信访积案的进度及典型经验。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配合单位:综治办
(11)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企业集资或收受企业干股问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整治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整治收受企业干股或变相干股分红,切实遏制少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贪腐等行为。
牵头部门:镇纪委;配合部门:镇属各单位
(12)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纠正“四风”具体要求,下大力气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在宾馆、酒店、茶楼、会所等公共场所利用麻将、字牌、扑克等娱乐工具进行赌博;整治以赌博为名收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钱款的行为,切实遏制少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贪腐等行为;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经营茶楼、牌馆等为他人提供赌资、赌具、场所和其他便利,培养党员干部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引领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
牵头部门:镇纪委;配合部门:派出所、工商所
(13)从严控制会议。在前段精简会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的落实。“整合会议”,能不开的会就坚决不开,相近的三个会议或者四个会议整合到一块开,最大限度的减少会议数量,控制参会人员,对必须要开的会议争取开小会、开短会,会前提早公布会议的议题,方便参会人员准备资料,做好参会准备。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配合单位:镇属各单位
(14)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按照省、市、县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面细化镇里的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加强对全区各类公务接待进行审批、审计,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配合单位:财税所
(15)整治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盯住问题不放,“快、准、狠”予以查处。对打折扣、搞变通、穿上“隐身衣”收受节礼年货等典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要加大“四风”问责力度,对整改不落实、“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牵头单位:市镇纪委
四、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必须全力以赴,瞄准既定目标,紧盯时间节点,倒逼工作举措,敢于动真碰硬,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一抓到底、见到实效。
(一)加强研究指导。要争取领导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上升到领导层面。镇党委书记一把手要亲自谋划、全面指挥专项整治工作。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当好参谋助手,加强总体设计、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责任领导和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大胆开展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强化工作责任。
(三)加强自身专项整治工作。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专项整治方案,主动对号入座,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对照检查。特别是要结合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环节的工作,带着问题查问题,对照问题抓整改。要查清楚问题的具体表现、严重程度,先分轻重缓急,列出整治清单、建立整治台账。对正在整治的要严格标准,一抓到底;对整治迟缓的要查明原因,加大力度,加快进程;对尚未整治的要传导压力,明确时限,抓紧整改。
(四)强化教育引导。要继续加强对中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制度精神的宣传普及,继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强化正面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五)构建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时总结提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修订完善在联系群众、科学决策、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抓紧形成一套针对性强、长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要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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