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和中共衡南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全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全省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7500元)为依据,收入采集时间范围: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对域内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覆盖排查,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重点关注6类人群:①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的,特别是去年收入低于1万元且不升反降的脱贫户;②就业不稳的;③产业失败的;④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⑤退捕渔民;⑥2023年以来有新申请的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对以上6类人群,要通过“一户一画像”,精准研判,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此后,要根据《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确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要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指定了结对帮扶责任人;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确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乡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要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明确要求,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本次集中排查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乡村两级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加强部门会商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及时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六)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于6月8日前报县乡村振兴局。
二、进度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5月17日前完成)。
各村要细化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对照《衡南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户摸底调查表》(附件1)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逐级填写《衡南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明细表》(附件2)上报。按照“五步”画像法(附件3)开展“一户一画像”,要把入户排查和开展“一户一画像”工作有机结合,对6类重点对象精准画像和研判,填写好“画像”工作调查表(附件4)。对未整户外出的农户,必须入户进行排查;对农户整户外出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了解掌握家庭现状。要建立排查台账,详细记录排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8日前完成)。
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打印基础信息对照表,逐户核实核准信息。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12日前完成)。
以村为单位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和集中排查情况明细表(附件2)、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含电子版)报镇乡村振兴工作服务站。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镇、村要把集中排查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积极主动发挥好牵头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具体工作计划,列好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二)压实责任。乡镇联点干部,要坚决扛起集中排查组织责任,统筹联点村支两委干部力量,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逐户详细排查,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同向发力,确保每个环节都能有效衔接,相互促进;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肩负排查主体责任,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沟通协调,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及时高效地完成此项工作。
(三)优化工作。镇、村两级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推行“一码通”。加强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完善部门筛查预警监测方式,利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共用,切实提高工作实效。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第一时间核查核实线索,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存在问题的反馈沟通,及时组织召开会议集中研判和整改,能解决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对接化解。
(四)确保质量。各村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采集的信息真实准确,同时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升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认真总结提炼工作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随时收集,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村工作进行调度,适时组织开展实地抽查暗访,督促推进工作。对此次排查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
衡南县栗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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