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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硫市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衡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246) 《中共衡南县委办公室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衡南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248) 精神,报县委编委审定,现将硫市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会 务、文秘、文电、机要、档案管理、接待服务、政务信息、 宣传报道、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查考核、机关行政后勤 管理等工作;负责统战、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 教育、卫生健康、残疾人、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相关管理 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 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 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 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 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促落实以党建 促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

(三)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安法治、信 访维稳、禁毒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 正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 森林防灭火等应急管理工作。

(四)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 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工作,承 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负责自然资源、林业、 农业、水利、住建、交通运输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 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的查处。

二、关于事业单位调整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负责农业、林业、 水利、农业开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公益服 务和相关应急事务工作。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事业公共服务 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市 场服务、民族宗教等公益性社会事务服务工作;负责乡镇政 务服务工作。

(三)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负责编制实施村 镇规划、村庄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农村住房建设,耕 地保护等公益服务和相关应急事务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管理等日常事务 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行使县级部门下放或委 托的行政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 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 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相关专业执法工作由县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乡 镇主要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 取证等工作,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 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

三、关于人员编制调整

硫市镇机关行政编制36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 业编制2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3名,其中:农业综合服 务中心21名,设主任1(副科级),副主任3;社会事 务综合服务中心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自然资 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退 役军人服务站3名,设站长1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名, 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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