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茅市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25年1月21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茅市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茅市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责,全力推动基本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了通知公告、规划总结、财政信息、人事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18条,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相关资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茅市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环节,畅通受理渠道。2024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茅市镇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对社会影响性大,有必要公开的文件,做到及时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对拟公开的信息,茅市镇及时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对政府信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有完整的长效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2024年我镇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拓宽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单位办公室,负责具体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室、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强化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校对,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真实有效,确保了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坚持信息公开工作月督促、月总结,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存在的内容不深入不全面、队伍不稳定、推进不平衡;二是信息来源不足,全镇人员有限,信息来源还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渠道的利用率还不高,对信息公开渠道的宣传、推广力度不够,群众对公开信息的查询途径尚不熟悉。
(二)改进措施。2024年,我镇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任务,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公开流程,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强化公开理念,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三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宣传和推广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茅市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也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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