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为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政治、社会环境和组织保证。
(二) 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促进本乡镇两个文明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工作,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
(三) 负责本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政协联络工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武装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四) 负责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经费拨款765.0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765.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94.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2.24万元、医疗卫生12.60万元、农林水事务27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55.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16万元、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11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09.52万元(其中村级转移支付273.0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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