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泉湖镇 > 规划总结

泉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基本情况

(一)镇域概况

泉湖镇位于衡南县西部,距衡阳市35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东界谭子山镇,南邻祁东县,西连鸡笼镇,北抵衡阳县。泉湖镇定位发展以生态农业为主,工业企业和旅游业共同发展的生态镇。镇域主要交通干线为G322国道,湘桂铁路由东至西穿境而过,镇村公路纵横交错,交通便利。

(二)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泉湖镇土地总面积9043.46公顷,其中农用地7031.62公顷,占77.75%;建设用地583.70公顷,占6.46%;其他土地1428.14公顷,占15.79%

二、规划修改的期限与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4年为规划修改年,2020年为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泉湖镇区域内的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9043.46公顷。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修改后,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34.3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96.80公顷,全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122.01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18.5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17.0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7.72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1.71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51.98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7.46公顷以内。

修改前后各项规划目标及变化情况见附表3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一)调出情况

泉湖镇调出基本农田18.87公顷,主要分布在核心村、联盟村、先锋村、新化村、中伍村和龙头村等村。其调出原因是现状非耕地及质量较差(坡度等级、利用等较差)。

(二)补划情况

泉湖镇可补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一般耕地主要布局在神冲村、凤山村、七塘村、红湖村和大星村,此次补划基本农田33.37公顷,主要位于神冲村、凤山村和七塘村。

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896.80公顷,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主要布局在双口村、新河村、先锋村、核心村、神冲村、八塘村、龙秀村、花岳村和康龙村等村。

五、建设用地调整情况

(一)城镇工矿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泉湖镇镇区建设,调入城镇工矿用地0.75公顷,分布在七塘村和红湖村。

调出城镇工矿用地3.54公顷,位于七塘村,主要是近期不在发展方向范围的地块。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泉湖镇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调入农村居民点用地1.70公顷,主要分布在红湖村。

调出农村居民点用地1.43公顷,位于在康龙村和青叶村,主要是近期不在发展方向范围的地块。

(三)交通水利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泉湖镇不涉及交通水利用地调整。

(四)其他建设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泉湖镇不涉及交通水利用地调整。

六、土地利用分区调整情况

(一)土地用途分区规划

修改后,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六个用途区,因泉湖镇基本农田补划和建设用地调整导致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用地区、村镇用地区、独立工矿区和林业用地区都发生了变化,其中变化较大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47.51公顷,一般农地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减少76.05公顷,城镇用地区减少1.74公顷。

分区面积及数量变化具体见附表。

(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规划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规划修改后将全镇行政辖区内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三个管制区,其中:允许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变化较大,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44.56公顷,限制建设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减少44.56公顷。

分区面积及数量变化具体见附表。

七、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本次规划修改,泉湖镇涉及调入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未压覆重要的矿产资源。本次规划修改,泉湖镇涉及调入的允许建设区处于地质环境危险性小的低易发区,调入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对地质灾害可能性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以及建设场地适宜性差的区域采取了避让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