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湖镇位于衡南县西部,距衡阳市35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东界谭子山镇,南邻祁东县,西连鸡笼镇,北抵衡阳县。泉湖镇定位发展以生态农业为主,工业企业和旅游业共同发展的生态镇。镇域主要交通干线为G322国道,湘桂铁路由东至西穿境而过,镇村公路纵横交错,交通便利。
2014年,泉湖镇土地总面积9043.46公顷,其中农用地7031.62公顷,占77.75%;建设用地583.70公顷,占6.46%;其他土地1428.14公顷,占15.79%。
本次规划修改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4年为规划修改年,2020年为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泉湖镇区域内的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9043.46公顷。
修改后,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34.3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96.80公顷,全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122.01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18.5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17.0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7.72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1.71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51.98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7.46公顷以内。
修改前后各项规划目标及变化情况见附表3。
泉湖镇调出基本农田18.87公顷,主要分布在核心村、联盟村、先锋村、新化村、中伍村和龙头村等村。其调出原因是现状非耕地及质量较差(坡度等级、利用等较差)。
泉湖镇可补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一般耕地主要布局在神冲村、凤山村、七塘村、红湖村和大星村,此次补划基本农田33.37公顷,主要位于神冲村、凤山村和七塘村。
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896.80公顷,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主要布局在双口村、新河村、先锋村、核心村、神冲村、八塘村、龙秀村、花岳村和康龙村等村。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泉湖镇镇区建设,调入城镇工矿用地0.75公顷,分布在七塘村和红湖村。
调出城镇工矿用地3.54公顷,位于七塘村,主要是近期不在发展方向范围的地块。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泉湖镇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调入农村居民点用地1.70公顷,主要分布在红湖村。
调出农村居民点用地1.43公顷,位于在康龙村和青叶村,主要是近期不在发展方向范围的地块。
本次规划修改,泉湖镇不涉及交通水利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泉湖镇不涉及交通水利用地调整。
修改后,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六个用途区,因泉湖镇基本农田补划和建设用地调整导致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用地区、村镇用地区、独立工矿区和林业用地区都发生了变化,其中变化较大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47.51公顷,一般农地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减少76.05公顷,城镇用地区减少1.74公顷。
分区面积及数量变化具体见附表。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规划修改后将全镇行政辖区内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三个管制区,其中:允许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变化较大,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44.56公顷,限制建设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减少44.56公顷。
分区面积及数量变化具体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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