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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泉湖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南县泉湖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2020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做好解读回应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20年我镇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了26条信息,分别是工作动态21、通知公告2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收到群众来信均及时回复。

(一)全面部署工作

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承担乡镇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全方位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到位

确保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互联网公开。群众可通过上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子栏目在组织机构下的乡镇政府中可查阅泉湖镇的政府信息网。可通过互联网查阅"互联网+监督"的相关信息;二是设置公共查阅点:可通过设在镇政府一楼的公共查阅点,及时了解我镇干部的人事调整及公示等信息;三是建立政策宣传栏:在镇政府大门两侧的政策宣传栏上及时张贴最新法律法规文件,各项财政信息。在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方面:目前我镇信息公开渠道以在镇区范围内设置政务公开栏和宣传栏为主,主要发布和张贴最新的政策法规文件。

(三)强化学习交流与培训

我镇为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使具体承办人员进一步学习、领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

(四)健全完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并持续更新,对需要了解本部门、单位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引导途径,方便群众"按图索检"

(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好重点工程进度、统计数据信息、应急管理、行政性规范文件等内容的公开,突破工作瓶颈,深化公开内容。2020年,我镇及时解答了群众对相关政策规定的疑问,累计收到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子工单15投诉件,均已及时回复。在复议、诉讼和申诉方面,2020年本镇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累计为0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未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所站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设有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2名,2020年共安排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经费3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6

26

26

规范性文件

34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项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构成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方式还有待完善;二宣传力度不够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知晓度不够高。2021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落实上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拓展公开领域、有序推进平台建设,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不断健全完善公开制度。根据《条例》规定,适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合理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信息把关审查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沟通反馈处理机制。

(三)不断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多举措推动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渠道向信息化渠道转变。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第一平台作用,整合政务新媒体,逐步提高信息公开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最大限度便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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