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为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提供政治、社会环境和组织保证。
2.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促进本镇两个文明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主与法治建设工作,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
3.负责泉溪镇党委、政府、政协联络工委、纪律委员会、人民武装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4.负责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的收支概况
(一)收入决算:全年收入决算总计823.96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
(二)支出决算:2018年决算总计82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3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2万元,农村水支出25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4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2018年“三公”预算数为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10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19.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3万元,与上年相比节约7.48万元,主要是我镇实行了公车改革,严格控制了各项招待开支。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23.9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23.9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中决算数为567.12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及乡镇站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终决算为256.85万元,系保障我镇承担项目及村民委员会的各项支出。
(三)本年结余:上年结余为551.78万元,2018年共结余551.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