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或住房租赁补贴
申报指南流程清单
一、事项名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或住房租赁补贴
申请初审
二、受理对象:自然人
三、须办证照:无
四、申请材料:(见办事指南附件1-1)
五、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书面送达或电话通知
送达方式:镇(街道)社会事务中心将书面通知送达申请人(口头方式告知的,应书面记录告知情况)。
咨询电话:衡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0734- 8021865
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734-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社会事务中心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1-1
办事指南流程图
符合要求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不符合要求的
公示有异议的家庭
附件1-2
公共租住房租赁补贴给付流程图
符合要求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人纳入被保障对象名单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