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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丝塘镇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部门决策部署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36号文件、《关于印发<衡南县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力推动贫 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确保我打好打赢就业扶贫收官之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先扶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的指示精神,确保完成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各项目标任务,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加大信息采集更新力度重点核实贫困劳动力的务工时间(县内务工的不少于1个月,县外务工的不少于3个月)、工资性收入(县内务工收入全年累计不低于3000元,县外务工收入 全年累计不低于9000元)、务工地点等指标,建立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工作台账。组建铁丝塘镇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合力,确保全镇就业扶贫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铁丝塘镇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

    铁丝塘镇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召集人:罗齐林  铁丝塘镇联络主任

召集人:彭冬  铁丝塘镇副镇长

 员:阳青青  铁丝塘镇扶贫工作站站长

        蒋玉兰  铁丝塘镇劳务站站长

联络员:尹巧红  铁丝塘镇扶贫工作站工作人员

        徐小科  铁丝塘镇劳务站工作人员

    铁丝塘镇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专班办公室设在铁丝塘镇扶贫工作站,负责专班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协调扶贫、劳务两部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数据互认,统一管理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信息定期更新维护;推动就业扶贫服务和政策落实落地;按月调度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全就业扶贫成效考核,做好脱贫攻坚考核有关准备工作。

    (三)工作任务

    1.成立专班。各村要成立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推动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

    2.开展入户信息采集。一是统一信息釆集表。统一使用《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信息釆集表》(见附件)入户釆集贫困劳动力信息,信息采集表需入户人员签字,对采集信息准确性责。二是统一采集人员队伍。由村委会牵头,以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为主,负责采集核实人员信息,镇劳务、扶贫部门提供协助,做好信息釆集表相关指标解释及指导规范填写工作。三是统一时间节点。各要组织好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表》由帮扶责任人入户核对签字填报,并于10 13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3.数据清理录入。所有采集数据经乡镇工作专班确认后,分别在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数据库”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情况模块”中于1015日完成比对录入,核准一人录入一人,确保数据精准有效。未专班认可的信息采集表,一律不能录入双方系统。专班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信息的精准度负责。

    4.强化数据更新维护。10月份起,每月对系统数据进行更新维护。各要指导采集人员每月对上月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数据进行一次电话或入户核实,将新增和有变化的信息数据,上报镇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专班,经工作专班确认后分别在劳务、扶贫系统中完成录入或更新。

    5.压实数据管理责任。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数据精准情况 列入本年度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内容,具体由扶贫、劳务部门负责落实。扶贫办、劳务站每月开展数据比对和电话抽查,对数据吻合率低的各村予以扣分。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决胜脱贫攻坚 的收官之年,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强帮扶责任人的组织和培训,确信息采集及时准确无误,每月一更新。

    (二)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调度督促,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并每月20日进行一次更新。

    (三)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到人村支部书记要加强调度负总责,镇扶贫办、劳务站配合,统筹安排好驻村工作队、 结对帮扶干部按时按质填好《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信息釆集表》。 各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数据的准确性 把关,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于工作推进不力, 落实不到位的各村镇纪委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整清工作思路,发现亮点线索收集典型案例,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就业扶贫收官之战提供强大舆论支撑

    附件: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信息釆集

 

 附件:         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表


本 信 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联系电话


民族


核实情况

□未核实 □己核实 □联系不上

当前状态

口正常贫困劳动力 □暂时退出(O上学。参军。服刑。暂时丧失劳动力)

口永久退出(O死亡O永久丧失劳动力)

是否务工

口是 □否

劳动能力

口普通劳动力 □技能劳动力 □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

技能等级

口无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口高级技师

是否为两后生

口是□否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家庭地址


上年度10月至本年度9月

年度累计务工时间

个月

年度务工收入

具体务工时间

□2019

年10月

□2019 年11月

□ 2019 年12月

□ 2020

1

£ 2020

年2月

□ 2020 年3月

□ 2020 Q2020

年4月 5月

□ 2020 Q2020

5

2020

6月

□ 2020 年7月

□ 2020 年8月

□ 2020 年9月

□ 2020

年10月

□2020

年11月

□ 2020

 年12月

其中:灵活就业天数

外 出 务 工 情 况

已外岀务工情况

务工地点

市(州) 县(市区) 镇(乡)

就业形式

口单位就业 £自主创业 □灵活就业 □农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口就业扶贫车间    □就业扶贫基地   □扶贫公益岗位   □其他就业形式,请注明: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时间

    月

月平均工资

所属产业行业

第一产业:口种植 口养殖           第二产业: 口技工 □普工

第三产业:口家庭服务业      □建筑/装修 口环卫/保卫/市政维护□行政/管理

口服务员/接待员/收银,导购员       □其他,请注明: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口是 □否

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口是 □否

经帮扶实现就业

口是 □否

帮扶时间

         

是否返乡创业带动

口是□否

有组织劳务输出

口专车、专列点对点输送 口免费专场招聘会

暂未外出务工情况

未外出务工类型

□从未外出就业过(包括新成长劳动力)口就业转失业

就业转失业日期


是否有外出计划

口是 □否

无外出意愿原因

口转业规模种养□务农□照顾家人口身体或精神状态不佳 □主观意愿不强 □其他,原因:

外出务工意向地

市(州) 计划外岀时间

计划外出时间

意向岗位(工种)


期望月薪

返乡回流情况

是否返乡回流

口是 □否 返乡回流原因 □因疫情 □因灾 £因农忙 □因病 □个人家庭等原因

返乡回流原因

因疫情  □因灾  因农忙  £因病   £个人家庭等原因

返乡前务工地点

市(州) 县(市区) 镇(乡)

培训意愿

有无培训意愿

口有 口无

意愿培训工种


意愿培训类别

口技能培训  □创业培训

意愿培训日期


业 服 务 政 策

享受就业服务情况

备注栏

本年度享受

就业服务项目

口职业指导 次数:

贫困户签字:

釆集人(帮扶干部)签字:

采集人电话:

口职业介绍 次数:

口创业服务 次数:

口职业培训 次数:

□其他 次数:

口未享受过就业服务



填表说明

  1. 此表只釆集扶贫系统标注为“普通劳动力、技能劳动力、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的建档立卡 贫困人员,扶贫系统标注为"丧失劳动力、无劳动力"的人员无须釆集。

    普通劳动力是指16周岁-6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技能劳动力 指经过技术等级考试合格后,获得人社部门统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具有劳动能力的 人;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是指16-60之间有劳动能力的病人以及60岁以上的健康人群,能够从事 一些简单劳动的人员;16-60岁丧失劳动力是指由于疾病、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力是指16 岁以下未成年人和超过劳动年龄已经无劳动能力。

  2. 此表只釆集2019年10月以来,有过外出务工经历或当前正在务工的贫困劳动力。

  3. 此表已预先填入了扶贫部门或人社部门最新采集的数据,各信息釆集员只需对现有的表格进 行核实补充。如贫困劳动力确属外出务工人员,但系统无记录,需完整填写一张空白表进行补充。

  4. 釆集员每月定期对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如贫困劳动力务工情况发生变 化,需及时填写最新务工情况的釆集表,交当地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

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每月20日前,对釆集员提交的信息釆集表进行确认,确认完 毕后录入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数据库”中,数据录入完 成后,从省平台导出发生异动的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信息,交当地扶贫部门录入扶贫信息系统。

填表规则

  1. “基本信息”所有信息项均需完整填写,标有“口”的指标项为单选项,不得多选。

  2. “基本信息"中“是否务工",标为""的人员,需完整填写“已外出务工情况”;标为 “否"的人员,需完整填写“暂未外出务工情况

  3. "暂未外出务工情况"中"是否有外出计划”,标为“否"的人员,需填写“尢外出蔥愿 原因";标为""的人员,需填写“外出务工意向地、意向岗位(工种)、期望月薪"三项。对 无法清楚表达上述三项指标的人员,暂时将“是否有外出计划",标为"”,待下个更新周期再 作釆集。

  4. 培训意愿"为选填写项,如有培训意愿,则需要完整填写“意愿培训工种、意愿培训类别、 意愿培训日期”。对无法清楚表达上述三项指标的人员,暂时将“有无培训意愿”,标为"”, 待下个更新周期再作釆集。

  5. "享受就业服务情况"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勾选"未享受过就业服务”。

指标解释

  1. 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指从第一产业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以及通过劳动力 获得工资性收入的贫困劳动力。

  2. "两后生":指贫困家庭子女中,初中、高中毕业后,5年内未继续升学的人员。

  3. 年度累计务工时间:指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间,累计务工的月数,不足月的可用小 数标注,如"3.5"个月。原则上,县内务工人员,累计务工时间要大于1月且年度务工收入要大 于3000元;县外务工人员,累计务工时间要大于3月且年度务工收入要大于9000元。低于此标准 的人员,一般不予釆集。

  4. 就业形式中,单位就业指在正式企业建立了较为固定劳动关系的就业;自主创业指开办了经 工商注册的实体单位(只釆集信息,不统计为务工人员);灵活就业指无正式就业单位的零散就业。

  5. 就业时间:指贫困劳动力在当前单位的上岗时间,如“2020年3月15日”。

  6. 缴纳社会保险:指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 民医疗保险不列入釆集。

  7. 返乡回流:指失业后从县外务工地返回户籍所在县,或县内其他乡镇失业返回户籍所在乡镇。

本年度享受就业服务项目:指2020年1月1日以来,当地人社部门为贫困劳动力提供的就 业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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