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液化石油气销售、存储、运输企业
1、安全管理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气 瓶充装人员、充装检查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不得违规作业。
2、气瓶充装应当取得充装许可,气瓶充装前、后,应 当由充装检查人员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逐只进行 安全检查并记录,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不得违规作业。
3、严禁充装报废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改 装气瓶、“黑户瓶”以及钢印标识不清和严重损伤等其他不 合格气瓶;严禁充装未在本单位建立电子档案并附有信息识 别码的气瓶。
4、充装企业充装前应查验充装车辆运单,审核充装车 辆和从业人员资质;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对其从事送 气服务的人员和三轮车、电动车等配送工具加强管理,并承 担相应责任。
5、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规范,按规 定设置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明确配送服务相关安全要 求。
6、严格做好经营点附近安全生产因素管理,保障经营 点附近无烟花爆竹店、明火炒菜的食堂和餐饮店、电焊等严 重影响经营点附近安全生产因素出现。
7、液化石油气各相关经营企业要通过送气入户做好燃 气安全宣传进家庭工作,做到每送一次气,做好一次安全用 气宣传。
二、各提供堂食的食堂、餐饮店
1、定期检查瓶装燃气安全检查,要重点加强对瓶装液 化石油气气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 漏气部位的检查。
2、安全用气。要建立完善实名购气制度,完善燃气用 户信息档案,与燃气销售方签订规范的供气合同,积极与相 关部门汇报燃气使用情况。
3、加强设备管理。坚决杜绝出现使用过期、报废气瓶,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调压阀、连接管、燃烧器具以及软管过长、 穿墙、热水加热气瓶、气瓶与灶具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等安 全隐患现象。
三、各村(社区)
要配合镇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村村响、屋场恳谈会、宣 传栏等方式,经常开展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普及瓶装液化石 油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公众预防燃气事故和应急处置能 力。
衡南县铁丝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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