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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社会组织: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全县各社会组织特别是人员密集型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增强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安排,统一谋划,通盘考虑,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完善安全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

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坚决克服“重发展、轻安全”的思想。各社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分级管理、按级负责的工作局面;社会团体,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要指导各会员单位制定完善日常管理、检查考评、情况报告、设施设备管理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安全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学习,重点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主体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要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安全责任落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加强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整改措施

各社会组织要担负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要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型社会组织安全整治,重点围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等内容,并与公安、住建、安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系,主动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坚决停业整顿。要建立健全“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总结”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重要时段、重点部位和重大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做到安全防范制度、人员、责任、措施、预案“五落实”。

      四、完善安全设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追究

各社会组织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相关配套设施投入,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设备,购置必要的安全器材,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条件。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确保始终保持良好的性能状态,切实达到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要求。要严肃安全管理事故责任追究,对因工作失职、未履行安全岗位职责,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责任。

      全县各社会组织应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对查找出来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我局将会对社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随机进行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的社会组织,上报相关部门在媒体上曝光,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且年度检查结论降低一档,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衡南县民政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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