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乡2017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完善和创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相关工作。我乡在接到上级相关信息公开文件后,乡领导高度重视,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日程,成立了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配合衡南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更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乡制定了信息公开编写、申请公开、发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一系列制度,出台了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及考核办法。要求各个信息公开单位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一位领导分管,一名业务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四、落实国、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根据省、市对政府网站的考核要求,我乡在衡南县党政网开设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1、主动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我乡政府门户网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余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条,涵盖新闻动态,政策文件、领导活动、政府采购、公告公示、行政职权、专项经费等诸多领域。
2、强化政府决策公开。主动公开相市乡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及国省市部门文件12个,解读政策文件4个。
3、加强执行力度公开。公开相市乡各村社区财务14家,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二)公开形式 :
1、互联网
通过衡南县政府网(www.hengnan.gov.cn)信息公开栏发布。
2、互联网+监督
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布14个村、社区,及乡属各单位惠民资金发放情况。
3、其它渠道
宣传栏、宣传墙。
公开相市乡党政班子姓名,分工管线。
公开脱贫攻坚政策,2017年脱贫名单等。
三、回应关切及政策解读情况
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共受理群众有效诉求142件,群众诉求主要集中在农林畜牧水利、社会保障、资源环境、城市管理、公安执法和交通秩序管理、生活公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管理等方面。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乡无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乡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我乡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乡领导担任组长,乡党政办全权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事宜。乡党政办成立了信息公开专门机构,设有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名。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7年,我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参加培训20余人,主要针对信息公开相关问题。
十、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领导重视不够。由于个别单位以及乡镇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致使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不积极,很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主动公开的信息较少。
二是信息公开不全面。相关单位主动公开的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及政府事项信息等较少。有的单位主要领导调整后,信息公开中的概况信息和领导信息都没有及时更新。
三是发展不平衡。乡财政所、民政办等单位的信息公开比较及时,信息公开的种类也比较多,但是有些单位全年公开的信息则非常之少,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信息开工作严重不平衡。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调整信息公开直报系统。根据国省市相关文件,依照不同部门,组织梳理职能事项,调整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完善系统开发。
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单位、个人,要按照目标管理考核严格问责,对拒不公开信息公开的单位,要按照规定进行全乡通报,以强有力的手腕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探索运用微信、APP等新媒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优先在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部门针对热点问题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开通。
十一、附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42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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