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2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乡2023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完善和创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相市乡政府在政务门户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共16条,其中发布通知公告4则,规划总结2篇,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重大民生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相市乡人民政府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更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乡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压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每季度认真梳理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我乡的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对内容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相市乡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开展不定期检查和日常读网工作,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与数量有待提高。
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梳理工作,增加信息公开的种类和数量,增加政策解读深度,结合本乡的实际情况,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惠民惠农政策信息发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提高业务水平。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学习会,增强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衡南县相市乡人民政府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也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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