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桥街道关于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治理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边排查、边整改”工作要求,加强防溺水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在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线,有效防止学生溺亡事故发生,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构建严密工作体系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防溺水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意义重大。党工委、办事处成立了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王海军任政委,办事处主任谢巍巍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李家豪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委员、人大联络工委主任欧阳礼,党工委委员、政协联络工委主任谢东,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贺华,党工委委员刘宏学,党工委委员贺晖,办事处副主任黎家陛,办事处副主任杨雁媚,一级主任科员李书华任副组长,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四医院、廖田卫生院、联合学校、市管所、市监所、向阳桥交警中队、团工委、妇联、各村(社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党工委副书记李家豪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要督促相关部门及村(社区)积极履职,定期研究部署防溺水工作。
(二)构建联防联控机制。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协同配合,联防联控,共同抓好学生防溺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辖区河流、水库及堰塘等水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范水域,落实防范责任。各村(社区)要完善安全设施,加强现场管理,严防失管失控发生溺水事件。财政所要加强防溺水工作经费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司法所、四医院、廖田卫生院、联合学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实施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维护治安秩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督促相关村(社区)和单位在矿区、施工工地等涉水危险生产区域及水库、塘、流经人口密集区域的河段等重点水域和溺水多发地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及防护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宣传办、联合学校要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安全公益宣传。团工委、妇联、社会事务办公室、联合学校等要组织各类志愿者结对社区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存在困难的家庭,加强安全教育和关爱帮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司法所、四医院、廖田卫生院、联合学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事故处置和善后,形成强大合力。宣传办、派出所、联合学校等部门要加强舆情应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司法所等部门要协助调解因学生溺亡事故而引发的矛盾纠纷,防止造成不良影响,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组建防溺水专项工作组。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成立学生防溺水专项工作组,同时承担街道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分析研判全街道防溺水工作形势、总结工作经验并形成调查报告、向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对策和建议、组织对全街道学生防溺水工作进行督导考评。
三、构建严格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学生防溺水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联合学校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村(社区)的日常防控责任,以及家庭监护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对水库、河道、塘堰坝、水电站、水闸、渠道及水井、水窖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或管理人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救援器材和队伍配备、防护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落实学校宣传教育主体责任。联合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的宣传教育,落实防溺水教育“六个一”,即看一次专题片、唱一首歌、上一节课、贴一张挂图、写一篇作文、发一封信。夏秋季节定期开展主题班会、家长会和校园集中演练活动;在每年雨季、汛期及春秋季开学初集中开展教育活动。
(三)落实村(社区)日常防控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弥补学生在放学后、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脱离学校监管的短板,织牢基层日常防控网络。各村(社区)要落实“四个一”,即发一份警示公开信(辖区内人手一份),立一块安全警示标牌(每一处危险路段及水域均设立),组建一支防溺水巡逻队(以村(社区)为单位,队员由可由党员、组长及相关志愿者组成),兑现一个奖励(见义勇为奖)。
(四)落实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责任。加强对村(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家长及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对子女的主体监护责任,了解掌握学生防溺水“六不”要求,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正确的自救和救人方法。
四、强化重点保障机制
(一)建立奖励激励机制。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设立青少年工作奖励基金会,将防溺水工作列入奖励内容。对在学生溺水施救中涌现出的见义勇为人员给予奖励,弘扬社会正气。同时,各村(社区)也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防溺水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
(二)建立事故处置联动机制。成立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司法所、四医院、廖田卫生院、联合学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溺亡事故处置团队,提高处置学生溺亡事件的能力。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第一时间反应处置。要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大对溺水救援队伍专业技能培训力度,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件,能快速反应,高效施救。要提升事故处置能力,做到第一间介入,及时、认真地做好调查硏究和分析鉴定工作,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共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完善责任倒查机制。街道办事处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成立责任事故调查组,由纪工委牵头,对因工作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学生溺亡的开展调查,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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