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乡居民医参保缴费将于本月底截止,一旦错过截止日期就意味着2022年将不能再享受城乡医疗相关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是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普通门诊医疗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我市城乡居民和在我市居住的常住人口都要依法参保。
缴费时段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得中途参保、不得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和缴费(320元)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可中途参保的
对象及缴费标准
1、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医保的;2、新迁入户口人员;3、复转军人;4、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5、未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6、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7、刑满释放人员;8、因劳动关系终止的职工医保断保人员;9、乡村振兴部门或民政部门新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或低收入人口未参保的。第6、第9两种情形的需缴纳个人部分320元/人,其他情形需缴纳个人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以上人员到政务中心大厅参保登记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方式
2022年2月28日前,可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和APP,以及相关商业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智能POS机、微信公众号,税务部门网上缴费终端等线上渠道自主缴费,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商业银行网点柜台、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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