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0000/2020-61915
文号:清政办发[2020]11号
统一登记号:HNDR-2020-01010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衡南县人民政府
所属主题:城镇规划
发文日期:2020-08-17
公开责任部门:
HNDR-2020-01010
清政办发[2020]11号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南县城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报建收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报建费征收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衡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对县本级城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报建收费项目及标准等进行梳理并形成清单,严格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清单已经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41次常务会议审批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对象:凡在县本级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指原国有土地上的建筑改变原有性质等)、扩建各类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二、收费标准:县城、三塘镇、其他乡镇的房产开发类项目、公益类项目及工业类项目报建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特殊行业或特殊性质建设项目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后,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确定。
三、收缴方式:建设项目报建规费一律纳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票制收取,统一汇缴到政务服务大厅非税收费窗口。建设项目罚没款项,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审核后一并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非税收费窗口征缴。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相关文档: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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