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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20版)》的通知

索引号:00000000/2021-13956 文号:清政办发﹝2021﹞2号 统一登记号:HNDR-2021-01001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主题:环保 发文日期:2021-02-22 公开责任部门:

HNDR-2021-01001

HNDR-2021-01001


清政办发﹝2021﹞2号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声环境

功能区划分(2020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20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2020年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衡南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5)》(2018年修订),结合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区划(以下简称《声环境功能区划》)。

一、适用范围

本《声环境功能区划》适用范围为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即云集街道江西片区、云集街道江东片区和衡南工业集中区。

二、声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5类标准(0类、1类、2类、3类、4类),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等效声级限值如下表规定:

表1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三、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应按照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实时调整为4类区。

4类交通干线与相邻功能区的距离划分按GB/T15190-2014中相关规定确定如下:

表2  交通干线相邻区域4类功能区距离

源强类型

划分距离

相邻功能区类型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50m±5m

1类区

35m±5m

2类区

20m±5m

3类区

铁  路

50m±5m

1类区

35m±5m

2类区

20m±5m

3类区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等交通干线相邻区域距离按表2要求执行。

2、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道路一侧至道路边界线(道路红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3、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线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见表2)的区域定位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4、若划分距离范围内临路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第一排建筑面向道路一侧至道路边界线的区域及该建筑的两侧一定纵深距离(见表2)范围内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5、对于第二排及以后的建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或低于前排建筑但因楼座错落设置使部分楼体探出前排遮挡并受到道路交通噪声的直达声影响,则高出及探出部分的楼层面向道路一侧范围定为4a类区。其余部分未受到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执行相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6、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器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与相邻功能区距离按表2规定执行。

7、铁路交通服务区,铁路(含新建铁路及既有铁路)干线用地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定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与相邻功能区距离按表2规定执行。

8、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见下表:

表3 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统计表【注1】

(单位数量:个/条;面积:km2

市/县

0类区

1类区

2类区

3类区

4类区【注2

4a类区

4b类区

交通干线

交通干线


数量

面积

数量

面积

数量

面积

数量

面积

(条)

(条)

面积


江东片区

1

0.50

4

23.16

0

0

1

0.50

32

0.8

2

0.20


江西片区

0

0

6

59.42

0

0

0

0


衡南县云集工业园

0

0

0

0

2

13.00

0

0


合 计

1

0.50

10

82.58

2

13.00

1

0.50



【注1】:规划区内不构成0类区划分条件,不予区划。

【注2】:交通干线统计经过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区域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轻轨和铁路。

具体内容参见附件(包括附表及附图)。

五、监督与管理

1、云集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县城声环境质量负责;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准入,禁止在1类区、严格限制在2类区建设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

2、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对本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县自然资源局在制定城市规划时,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声环境的目标和任务;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4、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施工噪声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5、衡南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对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6、县文旅广体局对营业性文化场所的环境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7、根据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可进行相应调整,不断提高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的声环境质量水平。

六、本区划文本及图件不作为行政区域定界依据。


附图:

1、《衡南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5)》(2018年修订)

2、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规划区声功能划分情况图


附表:

1、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道路交通干线明细表

2、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拟划分区域区划单元噪声区划方案表





1   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道路交通干线明细表

序号

道路名称

类型

长度(KM)

起止点名称

路宽(M)

备注

1

蒸湘南路(云集路段)

快速

6.7

新塘埠湘江大桥(南桥头)至交汇处至童子塘村

45

 

2

云集大道

8

与衡南连接线交汇处至与G107国道交汇处

45

 

3

G107国道(云集段)

5

西北起湘中石油鑫凤加油,东南连接至河市村

15

 

4

S316省道(云集路段)

4

西起万家山,东至仗庇唐(即与蒸湘南路交汇处)

15

 

5

S214省道(云集路段)

9

北起云集大道交汇处,南至长岭中学

15

 

6

滨江路

5

北起碧水湾小区,南至土谷塘航电枢纽

20

 

7

雅园路

3.5

西起顺达丽城18栋西侧,向北弧形至丰源名城、再向东弧形至粤明碧水湾小区西侧,向南至衡南云集中学

15

 

8

新塘北路

1

南起衡南县烟草专卖局,北至樟木堰

15

 

9

新塘南路

2

北起衡南县烟草专卖局,南至正德路,再向西南弧形至天府A区,向西至鸿业路

20

 

10

云峰路

3.3

南起云府B区,北至李子园

20

 

11

望月路

2.4

西起鸿业路交汇处,东至滨江路

15

 

12

鸿业路

3.3

北起望月路交汇处,南至衡云中学

15

 

13

福园路

2.2

北起衡南县春临江水上客运有限公司,南至Y200乡道交汇处

15

 

14

兴园路

2.2

北起湖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衡阳分院,南至衡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

15

 

15

正德路

3

东起滨江路交汇处,西至兴园路

25

 

16

汇景大道

3.7

东起兴园路,向西南方向至科耳马庄园

25

 

17

黄金路

10.5

西起富升村,东至衡南县税务局(与滨江路交汇处)

30

 

18

旺华路

2.5

北起与阳春小区(即与雅园路交汇处),南至衡云中学东门

15

 

19

清泉路

2.7

西起鸿业路交汇处,东至滨江路交汇处

15

 

20

清华路

2.7

西起鸿业路交汇处,东至滨江路交汇处

20

 

21

鸿兴路

1.4

西起天福嘉园售楼处,东至鸿业路交汇处

20

 

22

沁园路

1

西起与衡云中学西北侧,东至云峰南路交汇处

20

 

23

迎宾北路

1.5

南起山水名城营销中学,向西北弧形至衡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

 

24

清水路

1.5

南起衡南湘江公路大桥(东桥头),至北至光彩怡园

20

 

25

云市路

0.7

西南起光彩怡园西侧,再向东北方向至云市医院

20

 

26

安融路

3

北起望月路交汇处,南至衡云中学

20

 

27

迎宾南路

10

北起彭府酒楼,南至香炉山

20

 

28

亲水路

5

北起斜泥塘村,南至官塘尾村

15

 

29

保合路

1.5

西起土谷塘航电枢纽,东至水鸭山

20

 

30

衡阳市轻轨2号线(云集段)

轻轨

3.34

北起新塘埠湘江大桥(南桥头),南至南岳机场

/

 

31

京广线(云集镇河东段)

普铁

5

东至G107国道,南至四叶山,西至045乡道,北至湘中石油鑫凤加油站

/

 

32

京广高速铁路

高铁

5

北至Y201乡道,南至衡南县老屋塘

/

 

33

云集码头

内河航道

/

/

 

 

34

航电枢纽

内河航道

/

/

 

 


2    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拟划分区域区划单元噪声区划方案表

区域类型

区划单元编号

区域面积(Km2

地理过界范围

1类功能区

江东1-1

0.50

东至东光路边界,南至云市路边界,西至云市村水塘,北至云市村边界.

2类功能区

江东2-1

7.2

东至杨柳村;东南至河市村;南至G107国道边界外50m;西至京广高速铁路边界外50m,北至阳家坪。

2类功能区

江东2-2

13.43 

东至京广高速铁路线边界外50m,东南至G107国道边界外50m;南至云市中学北边界;西南至湘江水域北岸边界;西至堆子岭;西北至赤水铺。

2类功能区

江东2-3

6.5

北及东北至G107国道边界外50m;东至向阳片区边界,南至泉水冲边界;西至湘江水域东岸边界。

2类功能区

江东2-4

9

东至迎宾路南路段边界,南至香炉山边界,西至湘江水域东岸边界,北至亲水路起点。

2类功能区

江西2-1

3.8

东至兴园路,南至衡南工业集中区北边界;西至车江镇边界,北至湘江水域南岸边界。

2类功能区

江西2-2

4.82 

北及东北至湘江水域西岸边界,东至至鸿业路边界,南至黄金路边界;西至衡南工业集中区边界。

2类功能区

江西2-3

4.3

东至湘江水域西岸边界,南至云市中学南边界;西至衡南工业集中区边界;北至黄金路边界。

2类功能区

江西2-4

18.35

东至湘江水域西岸边界,南至江新村,西至古塘村,西北至南岳机场边界,北至衡南工业集中区和衡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

2类功能区

江西2-5

19.95

东至湘江水域西岸边界;南至松江镇边界,西至松江镇边界,西北至龙门前;北至李家冲。

2类功能区

江西2-6

6.65

东至岳机场边界;东南至古塘村和李家冲;南至龙门前;西至车江镇边界;北至白水村;东北至衡南工业集中区边界。

3类功能区

衡南工业集中区3-1

6.25 

东至蒸湘南路(云集路段),东南至南岳机场边界,南至周家屋边界,西至白水村,北至S316边界。

3类功能区

衡南工业集中区3-2

6.75

东至安融路和鸿业路,南至衡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西南至南岳机场边界,西至蒸湘南路(云集路段),北至湘江水域南岸边界。

4a类功能区

云集码头4a-1

/ 

云集码头,沿湘江两侧航道红线外+40m范围内

4a类功能区

土谷塘航电枢纽4a-2

/ 

土谷塘航电枢纽航道两侧红线外+40m范围内

4a类功能区

云集汽车站4a-3

/ 

汽车站边界外+40m范围内,即东至旺华路西边界,南至中央名城北边界,西至掌上明珠生活馆东边界,北至云集大道南边界

4a类功能区

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及轻轨等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4a-4

/

道路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时,距离为50m±5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时,距离为35m±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时,距离为20m±5m

4b类功能区

京广线(普铁,云集段)

0.2

东至G107国道,南至四叶山,西至045乡道,北至湘中石油鑫凤加油站。

京广高速铁路(高铁,云集段)

北至Y201乡道,南至衡南县老屋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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