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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2年衡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衡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订等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
衡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关于印发<衡南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市生态环境局 衡南分局 | 2022年1月6日 |
2 | 关于印发《衡南县关于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2年2月28日 |
3 | 关于印发《土地储备和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2年6月1日 |
4 | 关于印发《衡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2年9月30日 |
5 | 关于印发《衡阳市衡南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 市生态环境局 衡南分局 | 2022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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