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

关于《衡南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为深化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根据省市文件,我局商有关部门起草了《衡南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多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好总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好养护、管理的短板问题,2019年9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2020年2月25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2020年7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9号);2021年7月29日,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衡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14号),重点提出三方面政策举措:一是完善管理养护体制,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强化护资金保障,并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当前,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面,短板明显,离"建管养运"全面发展的目标差距明显。为认真贯彻国、省、市相关部署,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衡南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部、省、市相关指示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实施方案》起草工作,2022年4月,我局经与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商讨研究后,形成初稿;2023年9月我局对照《衡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参照衡阳市其它县的具体做法,对《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具体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政策举措等3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指导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为我县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在"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基础上,实现"美丽农村路"。

三、政策举措

(一)完善管理养护体制。明确县、乡各级有关部门职责,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完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加强安全应急管理,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强化路域环境治理,加快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7个方面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长效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农村公路养护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资金筹集机制。二是落实养护工程资金。合理使用省下达我市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县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实际情况补足养护工程资金缺口并纳入财政预算。三是落实日常养护资金。落实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市、县三级投入总额不得低于"1053"标准,各级政府按照省级20%、市级不低于20%、县级60%的分摊比例列入三级公共财政预算。四是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各级财政、审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衡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