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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泉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泉湖镇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现有人员37人,其中财政所1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全年收入决算总计1241.8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收入。比上年的1239.6万元增加2.2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8年支出决算总计1241.8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支出。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镇总收入12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万元,农林水支出474.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9万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镇总支出1241.8万元。

  1、基本支出75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88.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6.91万元;

  2、项目支出48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支出为1241.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终决算数为755.2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接待地,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终决算为486.6万元,系村级转移支付、农村扶贫,其他农业和水利,住房保障项目的支出。

  (三)本年结余:上年结余为73.61万元,2018年末共结余95.69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

  “三公”经费本年度支出22.5万元,与上年度36万元比较减少了13.5万元,是由于实行了励行节约的接待制度。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镇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9分,扣分原因为完成及时率扣1分。

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_泉湖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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