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洪山镇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年末实有人数80人,其中事业10人(含经费自理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全年收入决算总计1415.64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收入。比上年的1204.47万元增加211.17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8年支出决算总计1415.64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支出。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镇总收入141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2.6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农林水支出470.24万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镇总支出1415.64万元。
1、基本支出539.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9.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9.88万元;
2、项目支出876.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415.6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终决算数为539.63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临时聘请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终决算为876.01万元,系村级转移支付、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农业和水利,住房保障项目的支出。
(三)本年结余:上年结余为0万元,2018年末共结余0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
“三公”经费本年度支出27.61万元,与上年度28.5万元比较减少了0.89万元,是由于实行了厉行节约的接待制度。其中,公务接待费16.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4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镇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5.3分,扣分原因为绩效目标合理性扣0.5分,预算调整率扣1分,结转结余率扣0.5分,结转结余变动率扣0.5分,公用经费控制率扣0.2分,实际完成率扣1分,完成及时率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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