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的收支概括
(一)收入决算:全年收入决算总计861.16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
(二)支出决算:2018年决算总计86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8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万元,农林水支出300.48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邓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16.59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61.1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861.1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终决算数为556.68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及乡镇站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终决算为304.48万元,系保障我乡承担等项目的支出。
(三)本年结余:上年结余为27.49万元,2018年共结余27.49万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