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1]23号)、《关于继续抓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3]6号)文件的精神,向已通过乡镇(街道)公示,提供就读职业学历教育资质证明的学生,根据文件统一补助标准为:每生1500元/学期发放,未能提供资质证明的学生暂缓发放,待提供证明后延期发放,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拟对1576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2月12日至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8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34-8552306
衡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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