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退休人员翘首期盼的"涨音"今日落地了。根据湖南省《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衡阳市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调整提高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发放到位。
按照要求,2023年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的办法。
其中,定额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在此基础上进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08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同时,按本人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1.35%。再向70周岁以上老人倾斜。在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养老金15元;对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
今年是我市连续第19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连续第8年调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第4年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完全一致,进一步体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要求和社会公平。
据测算,此次"调待"政策将惠及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53万余名退休人员。其中,市本级13.51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参与调待,月人均增加约112.6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幅约3.8%。
目前,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市人社等部门对此次"调待"工作已进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特别是社保经办机构人员正加班加点,确保7月底按时按质完成,并将今年1月份以来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并补发到位,保障退休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益。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