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秋季开学了,孩子到底要交多少学费?又有哪些费用可以不需要再交?日前,衡阳市发改委、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财政局和衡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4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市学校收费标准和收费工作要求。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免收学杂费、课本费,取消高中课后服务收费
《通知》明确,今年秋季,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将继续免收学杂费、课本费。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可根据学生自愿原则,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课后服务费、校服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可收取的费用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补办证卡工本费、校外活动费和研学实践费。普通高中学校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可收取的费用外,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教材费和学生健康体检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秋季作业本费收费标准是: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1元,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小学3—6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1—2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
同时,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课后服务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今年秋季,学校将取消高中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中小学研学实践要尽可能利用本地资源,校外活动不得按月或者学期预收
《通知》规定,中小学开展研学实践,要尽可能利用本地资源,小学4—6年级一般安排不跨县域、初中1—2年级一般安排不跨市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研学实践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研学实践费用,学校要事先征求家长意见,按照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按次向学生据实代收,并公开收费明细。学校在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照管辖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未履行报备程序自行违规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活动;严禁以家长委员会或承办机构基地等名义代收研学实践费;严禁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研学实践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承办机构基地利益输送,损害学生利益。
另外,学校在组织开展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劳动周和劳动实践等校外活动时,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以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后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者学期预收。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类、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
根据规定,各中小学校教辅材料管理要坚决落实"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政策,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原则,对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的"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实验报告》、《学科素养与能力提升》以及在中小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书香校园活动、青少年阅读活动中使用的相关书籍均不得列入教辅材料,可由学校购买装备图书馆(室),免费给中小学生使用,或由有需要的学生自愿向具有资质的国有机构征订。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严禁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严禁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各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收取保险佣金;严禁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通过中小学校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和课间餐等经营服务性费用;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除伙食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来源:掌上衡阳客户端
编辑:李颖婕
三审:刘友元 审发:陆元连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