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由衡南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成立4个联合督查组,对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分院,全县村级卫生室和药店,围绕医疗救治、防疫物质和药品保障等开展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医疗卫生秩序。
在衡南县江口镇同福村、白马村卫生室,冠市镇畔壁村卫生室等地,联合督查工作组对乡镇分院、村级卫生室、药店的药品质量、效期、储存、养护及收费价格等进行督查,并详细询问了工作人员辖区居民相关情况,严格把握风险防控重点环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放心药。
基层医疗机构是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底座,承担着大量救治任务。联合督查组运用"四不两直"方法直插一线,对药店、医院等,紧盯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看账目、对库存,了解采购价格和质量安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保障药械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平稳。
截至1月7日,联合督查组共派出检查人员16人次,检查重点场所287个,发现并整改问题9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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