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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职能职责
衡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县委领导下的群众文艺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组织指导全县各文艺家协会、广大文艺工作者,遵循“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积极开展创作、演出、展出活动,繁荣我县的社会主义文艺事业。
(二)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团结广大文艺工作者,按照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要求,深入生活,创作出健康向上的优秀文艺作品。
(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性的重大文艺活动。
(四)组织各团体会员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省市内外、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五)组织广大文艺创作、评论工作者,开展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评奖活动,探索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新思路、新途径,激发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
(六)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发现和培养我县各种文艺人才,为优秀艺术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向县委和县政府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各文艺家协会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办好《云集风》杂志,兴办其它为繁荣文艺服务的文化产业。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2017年收入决算:92.2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92.28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7年支出决算数:92.92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93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0.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93万元。 结余1.08万元,结转到下年度。
(三)“三公”经费决算: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0.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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