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衡南县各预算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919万元(包括公共财政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比上年预算3039万元减少120万元,减少3.95%。其中:公务接待费180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6万元。全县“三公”经费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关于严格厉行节约政策要求,继续严控公务接待经费和车辆运行维护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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