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 优化服务 > 登记财产

关于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情况汇报

关于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营商环境

举措情况汇报

 

衡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8日)

 

县不动产中心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局领导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体中心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在克服疫情等重重困难等不利条件下,踏实苦干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情况汇报如下: 

优化落实营商环境举措:

(一)简化流程,登记工作稳步推进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办事群众只需在一个窗口一次性递交材料,便可“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明确各项审批环节时限,精减审理环节。一般登记办结时限全部缩短到3个工作日便可办结,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当即办结。

(二)一站办结,登记效率稳步提升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中心与税务、住建、财政、公安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合署办公,真正做到服务于民便利于民。中心制作了各类登记告知单和样表,方便办事群众一次性准备好申请材料和填写资料,对前来办理各类登记的群众进行一对一、手把手的资料填写指导。同时,对行动不便和老弱病残等特殊办事群众,继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和派员实行“上门面签”服务,又推出“证书快递到家”等便民服务。

(三)完善机制,登记流程创新优化。

根据2019年省政府“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中心对一些常见的登记事项流程进行了梳理,制定了《衡南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全面落实“受理-审核-登薄-发证”的法定程序,公开不动产各类登记所提交资料及要求、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并将流程图进行了优化和设计,公布在县政务中心大厅、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和县政务服务网站上。

(四)、分类处遗,登记杂症迎刃而解。

根据全县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清政办发【2019】12号)《关于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和清化办证【2020】1号《衡南县城镇国有土地上不动产办证遗留问题处理实施细则》。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科学分析和梳理划类,共梳理出20余宗,根据不同类型制定了相关办理原则和方法。最典型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有土地手续无建房手续的,只有土地手续和规划用地手续,根据化解办处理的意见,通过补办报建、质监等相关手续后,给予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二是因超容积率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手续的楼盘,根据化解办的处理意见,按当时成交价格补交超容积率费后给予办理了不动产登记。

(五)开通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为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我县纵向已与省厅开通了13个部门的信息共享接口,模向也开通了住建、民政、市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接口。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不动产登记外网申请办理都已开通。同时开通了不动产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设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六)面对疫情,窗口工作人员坚守一线为民办实事。面对国内国际疫情严峻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做好防疫的前提下,仍然坚守岗位,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耐心办理好各项登记业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