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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供气行业合理收费的通知(衡发改商﹝2021﹞1号)


气价收费标准:

按照下列文件所示,批复气价为居民4.17元/方,非居4.59元/方,内含0.03元/方调节基金,取消后为居民4.14元/方,非居4.56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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