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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 2024 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清乡振组发【2024】4 号




清乡振组发【2024】4 号

关于下达 2024 年度第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直相关部门:

根据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和工作安排,经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现将2024年度第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总资金6136万元。此次安排的项目325个,其中:产业项目285个,资金5513万元; 乡村建设行动项目39个,资金365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资金258万元。对于计划安排项目,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核实核准建设内容及规模,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按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衡南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衡南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4年 5 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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